邓小平同志提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从某种角度上来讲,这也给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资金、技术、设备、资源、劳力、知识等生产要素的有机配合都是为了发展生产力,任何一个角度的变革都可以促进生产的发展。
作为温州模式基础的温州家庭工业其发展必定会经历一个市场化所经历的全部过程,不仅产品要与市场接轨,而且还需要不断的扩大经营、形成规模,而这显然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办到的,资金的问题就是一个非常不好解决的问题,一方面银行信贷的制度使得贷款很难,另一方面作为独立的农户个体来讲更不可能有大量的资金来,什么样的一个方式又成为了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历史的车轮不会停滞不前,农民的创造力来源总是那么的丰富,1979年春,温州苍南(81年未分县前属平阳县)钱库区李家车村走南闯北的供销员李道顺在江苏南通看到一种新式毛线织衣机,俗名叫横机,比起本地老式的毛线编织机效率高、产品美观,但缺钱买。当时的农民每个劳动日收入仅1元钱左右,集体没有资金,信用社不给贷款,为了买新机器,李道畅找村党支部商量进行集资合股,他们联络了40个股东,每股出资150元,共筹资6000元,到江苏买了4台横机,办起了“李家车针织厂”。 1982年元旦,扩股到119股,共筹集71400元,把“李家车针织厂”改为“苍南县毛纺厂”。这可以说是温州股份合作企业的雏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1984年以后,这种众人合股经营的企业在温州大量出现。
1985年中央1号文件肯定了这种股份式合作企业。1号文件指出:“有些合作经济采用了合股经营、股金分红的办法,资金可以入股,生产资料和投入基本建设的劳动也可以计价入股,经营所得利润的一部分按股分红。
股份合作制企业把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捆在了一起,三者联户联利又联心,被人形象地称为“连皮连骨又连筋”。这种企业有一个合理的运行机制: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
1987年11月7日,《关于农村股份合作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温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文件颁发。这是温州市,也是全国第一个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比较系统的地方行政性的规定。它对股份合作企业的经济性质、财产归属、收益分配、组织管理、信贷税收、劳动制度以及入股、退股、开业、歇业等方面的问题,都作了初步的具体规定。《暂行规定》的颁布是对农民自发经济改革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新形式合法经济地位的一种肯定也是一种规范,引导各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之企业,从自发状态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后来以苍南桥墩啤酒厂为试点的《股份制企业章程》就是对股份制合作企业的进一步规范。
股份合作企业的发展推动了温州社会经济加快发展,使温州在14个沿海开放城市中的位置前移,同时,也拉动了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完善了温州市场结构,提高了市场化程度。温州股份制企业发展的成功也证明了改革并不是多么的高深莫测只要按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方向,以全面发展生产力为任务不断解决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就能找到根本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