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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个实行金融浮动利率改革

2023-12-01

  

        温州苍南县金乡镇,这座迄今已有621年历史的古镇,曾是抗倭的军事重镇。在1980年,谁也没有想到,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会从这座浙南小镇拉开帷幕:一位叫陈礼铨的乡镇信用社主任,带头在当地偷偷推行了存贷款浮动利率。这个当时被惹你为是“触犯政策红线”,“随时要掉乌纱帽”的举动,如今已作为温州人的创举,被写进了改革开放的历史。 


        金乡人早在割除一切资本主义尾巴的年代,便通过制售毛主席像章、红本本而发家致富,改革开放春风过后,金乡个体户更是如雨后春笋,全乡几千户都投入了办厂搞推销,资金的需求量也直线上升。改革开放初期的相应金融政策却严重滞后。当时,保守的银行机构不敢也不愿给个体户贷款。农村信用社隶属于农业银行,虽然主要承担农业贷款与农民生活贷款,却因为按要求执行国家的低利率政策而难以吸收社会存款,以金乡信用社为例,1979年初,整个信用社所有的资金加起来只有1803元,金乡镇居民的存款只有380元。当时金乡信用社的存款月息3.3‰,贷款月息3.6‰,处于连年亏损的状态。一方面是个体户有大量的资金需求因为就金融体制的局限得不到满足,而民间借贷需要支付高额的利息,另一方面信用社却处境艰难,“能不能以信用社名义提高利率,抢占民间借贷市场呢?”陈礼铨动起了利率的主意。


        1979年冬,陈礼铨通过市场考察,在国家基准利率月息6厘基础上,设立信用社专项贷款利率,即存款月息提高到1分,贷款月息提高到1分5厘,在小范围内试验了一下。1980年,在乡党委的同意下,信用社迁出镇政府,在繁华地段租了118平方米的两间店面营业。全社对利率浮动都不声张,大家积极拉存款,原来门可罗雀的信用社,竟一下子变得门庭若市,此时的改革,还是处于“地下”;到了1981年,信息急速传到了上级行。县、市行默许金乡信用社再试验一段时间,但更高的上级行却不肯了,传下话来叫停办——利率是国家统一的,谁也不准动,谁动就犯错误;到了1981年秋,知道“纸包不住火”的陈礼铨,找了另一位利率改革“推手”陈岳清,联名给县、市、省和中央写了报告,要求批准信用社实行浮动利率,农总行派政策研究室主任丁非皆专门率队来金乡调研,经过半个多月调研,调查组觉得这事和法规相抵触,但又合情合理,决定在金乡开展全国试点;1981年10月,金乡信用社正式贴出浮动利率公告。


        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允许农村信用社实行利率浮动。


        1986年5月,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到温州考察,听取浮动利率改革的专题汇报后,充分肯定这一创举“有利于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健康发展”。6月,全市已有381个信用社实行浮动利率。那一年,从金乡出发,农总行决定在全国农村信用社普遍实行浮动利率。198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批准率先在温州施行利率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号角正式吹响。

 

        当年的一小步,却成就了中国今后农村金融改革的一大步。它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温州人的务实。他们变革冥冥之中都是围绕市场经济的规律在实践,红线不是碰不得,如果都要按照红头文件,这不叫改革了,而是符合社会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基于实践的创新是大势所趋虽有困难但却能成功。温州人的思想是真正的解放的,他们将这种解决现实问题的务实精神和合理的冒险精神相结合,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动力和有效动机,是值得当代人学习和借鉴的,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